把条件分成两栏:可以商量的,和不能妥协的。第二栏通常很短——三到五条就够。写下来之后你会发现,很多当初以为重要的事其实可以谈,而真正的底线远比想象中少。
写给自己,不是写给对方
这份清单不需要发给谁。它的作用是在你临场犹豫的时候,提醒你半小时前清醒的自己是怎么想的。见面时人容易顺着气氛让步,写下来的东西不会。
核对过,不等于保证
资料被核对过,说明信息属实的可能性更高,不说明这个人适合你、会一直合适、或者一定会守约。把核对当成起点而不是终点,才不会在出问题时觉得被辜负。
先问自己三个问题
- 我的不可妥协项,真的有那么多条吗?
- 如果现场气氛让我想让步,我依据什么拒绝?
- 我是不是把「核对过」当成了「没有风险」?
